《窗簾的錯用》作文300字
記得當年“三家村”冤案中的主人公之一廖沫沙,因嗜好拉窗簾睡午覺,被罪加一等,誣為“反對紅太陽”,這顯然是莫須有的。 陽光強烈,不拉窗簾睡不穩,這本屬正常人的正常行為,完全可以理解,何罪之有?
據說,那些白日里杯盞交錯,醉眼朦朧,權錢交易,權色交易的人,也喜歡拉窗簾,這是否也可以理解?我說,似乎也可以。其一,拉起窗簾,膽豪氣壯,不會有窗外之人睹其丑態。其二,拉起窗簾,一系列骯臟的交易便可在高雅的氛圍里進行,保密性極好,等等。
拉窗簾搞見不得人的勾當與拉窗簾午休的心理是截然不同的,前者才是真怕見陽光。確切一點說,對群眾的目光有點怕倒是好事,說明不正之風是不得人心的,當然更不得黨心。與其怕,不如不干,心里不就踏實了!